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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华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002288超华科技(002288)2023-12-11 17:58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 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1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称"《独董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