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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02328新朋股份(002328)2023-12-12 19:14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规范独 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