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水 平,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带领公 司全体员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 制订本办法(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列人员: 1、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2、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及外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奖惩对等、奖惩得当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所指董事、监事及高管薪 酬管理及绩效考核机构,负责薪酬管理办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