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信息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4] - 公告由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22日发布[35] 股东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15人,代表股份118,844,829股,占总股份49.5187%[6] - 现场投票股东1人,代表股份101,754,784股,占总股份42.3978%[6] - 网络投票股东14人,代表股份17,090,045股,占总股份7.1209%[6] 议案表决 -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总表决同意118,823,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2%[7] - 《关于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7,068,8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0%[2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18,811,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2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18,823,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2%[25]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18,716,626股,占比99.8921%[2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18,823,629股,占比99.9822%[30] 中小股东表决 -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7,068,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60%[8] -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7,056,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57%[24] - 中小股东对某议案同意17,068,845股,占比99.8760%,反对19,200股,占比0.1123%,弃权2,000股,占比0.0117%[26]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6,961,842股,占比99.2498%[2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7,068,845股,占比99.8760%[31] 其他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32] - 备查文件包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33]
奥普光电: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