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现有6名成员,其中独立董事3人[6] - 监事现有3名成员,其中2名职工监事[6]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无重大缺陷[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总额100%[5] - 制定涵盖多方面的内控制度[8][9] - 审计部为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10] - 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实施,监事会监督,经理层组织运行[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因素[3]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资产、营收、利润等潜在错报划分等级[22][23]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直接损失划分等级[24]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25]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