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资本调整 - 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57767.3641万元修订为56005.1541万元[1] - 公司拟将股份总数从57767.3641万股修订为56005.1541万股[1] 利润分配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 - 不同发展阶段与资金安排对应不同现金分红最低比例[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2年为负,不进行超累计可分配利润50%高比例现金分红[6][7] - 董事会利润分配方案需过半数以上表决且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2][3] - 调整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2][4] - 现金分红条件为年末可分配利润为正等[5][6] - 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7][8] - 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7][8] - 利润分配不得超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7][8] - 年度盈利未做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披露原因及资金留存用途[8][9] 其他 - 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10] -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