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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002418康盛股份(002418)2024-03-12 20:3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 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