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相关 - 2010年5月18日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7] - 2015年1月4日非公开发行881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2月13日上市[7] - 2017年4月5日非公开发行10998.89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7月10日上市[8] - 2022年7月12日非公开发行32583.081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10月10日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1281.6265万元,股份总数为181281.626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8][15] - 发起人吴桂昌、赖国传等多人分别持有不同数量股份[1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相关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9]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相关股东可自行起诉[30]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8] - 审议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50%以上的贷款和资产抵押[38] - 审议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风险投资[38]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3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审议[4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40]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审议,且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0][41]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超过20%的交易事项须经审议[42] - 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交易事项须经审议[4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审议通过[43]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审议[43]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审议[43] 股东大会召开与决议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48][49]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是否同意[47][48][4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7][4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3]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2]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9] - 董事会审议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至5%以下的关联交易[81] - 董事会审议单笔或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低于50%的贷款和资产抵押[81] - 董事会审议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1000万元以上、低于5000万元的风险投资[81] - 董事会审议单个合同或同一项目多个合同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日常经营合同[81] - 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以上、低于20%等标准的交易事项[83]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89]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91]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天通知,可采取电话等方式[9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3] 其他治理结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98]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93] - 发展战略委员会由3 - 5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94]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应过半数[9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10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7]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107]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5]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1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7]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可调整分红政策[119] - 调整分红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0]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2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25]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28]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33][134][136][137]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3][134][13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6]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36]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37]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46] - 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134]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34] - 章程修改事项属法定披露信息应按规定公告[144]
棕榈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