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受让股权以抵偿债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刘金全、曾燕、胡志勇、李启明 2023年11月21日 本次受让股权以抵偿债权事项符合公司"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能够强 化公司设计业务优势,收购价格参考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充 分体现了市场化原则;债权债务抵销是为了解决各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具 有合理性,符合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关联方侵犯公司利益以及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中不存在 关联董事,故无需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该事项。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受让股权以抵偿债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棕榈 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受让股权 以抵偿债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