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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002431棕榈股份(002431)2023-12-15 19:0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其中一名独立董事应是会计专业人士。设主任 委员一名,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应由独立董事中的专业会计人士担任。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征求多数董事意见后提名任免, 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职责由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承担。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