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B01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函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B018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注函》之回复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并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收到贵所下 发的《关于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 第 41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会计师"或"本所")对于关注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 析与核查,现根据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本回复财务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 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关注函问题1)请说明你公司对该笔"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依 据及合理性,在1月31日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时点未对该笔"长期股权投 资"充分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详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