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之回复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B058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之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B05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或"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 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20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本所")对于关注函中提 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根据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 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本回复财务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 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问题一、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2 年和 2023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2.45 亿 元、40.51 亿元,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6.91 亿元、-9.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