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结合了解的有关信息并根据前期相关报告资料,本次拟交易事项定价遵 循了公正、公允、合理的基本原则,公司与目标公司及股权转让方不存在关联关 系,本次交易作价系在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出具《评估报告》记载 的评估值基础上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本次拟交易事项决策程序规范, 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拟交易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有能力控制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同时有利于最大限度降低非因不可控因素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有利于改善公司 未来的经营状况,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目标。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署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