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关于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声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 公认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情况 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并在此特 作如下声明: 一、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 向本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出具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 见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