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规模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激励对象要求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被相关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处罚或禁入市场[1] 计划有效期与指标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日起未超10年[2]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3] 限售规定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4]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获授总额50%[4] 程序合规 - 监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利于公司且无损股东利益[4] - 公司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4] - 董事会表决草案关联董事回避[4] - 股东大会拟关联股东回避表决[4] 其他 - 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5] - 公司保证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5] - 董事会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