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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002546新联电子(002546)2024-04-12 20: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未来三年,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 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 采取现金股利分配,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 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个年度内,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 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以母 公司与合并报表孰低原则)的 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 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 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 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 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