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 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中的作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履行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十一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 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 创造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 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违法违规行 为发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报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协 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审计前审阅公司编制的 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