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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546新联电子(002546)2024-05-09 18:44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 电 话 : 025-83345200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中 国 •南 京 •建 邺 区 泰 山 路 157号 15楼 邮 编 210019 致: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春香律师、韦东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 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 了必要的核查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