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可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人力资源、财经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 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 议事规则等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加以确定,并在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执行。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与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 事会议事要求及董事行为,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完善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兄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