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柏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