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 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双星新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在认真审阅董事会《江 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基础 上,现就其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 2016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