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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制定)
002585双星新材(002585)2024-04-28 15:5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 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所列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行使 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 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