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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新材: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002585双星新材(002585)2024-04-28 15:5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第 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