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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002585双星新材(002585)2024-04-28 15:5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的经营管理权限,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江苏双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共有七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但因其他原因辞职的除外。董事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第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任命;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公 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宜。 第十条 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