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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新材:公司章程修正案
002585双星新材(002585)2024-04-28 15:55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具体对照如下: | | 公司章程修订前 | 公司章程修订后 | | | --- | --- | --- | --- |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 | | (一) |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 | (二) | 要约方式; |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 | (三) |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 |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一) |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