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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002589瑞康医药(002589)2023-12-20 20:50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 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依本制度进行任免、行使职权并开展工作。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