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和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合法性, 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 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公司存续期间,应当设置董事会。 第四条 本规则是董事会及其成员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股东 大会决议。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