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荣联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002642荣联科技(002642)2023-10-27 18:45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等工作。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公司 任何部门或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至少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符合有关规定的专业会计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当主任委员 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