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1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会根据本细则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审计委员 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