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文教育: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专门会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事项才可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7]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7]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9] - 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每人一票[1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8] - 公司应在会前提供运营资料,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9]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9]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