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邦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及《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 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