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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
002669康达新材(002669)2024-03-25 18:28

3.公司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相关规定的说明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订。现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出如下说 明: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情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规定。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4.监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核实,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 有人名单符合《指导意见》等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