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2024年7月)
经理层任期 - 经理层任期一般为三年,最长连任届数不超过3届[9] 业绩考核 - 经理层业绩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95分(含)以上为优秀,85分(含) - 95分为称职、80分(含) - 85分为基本称职、80分以下为不称职[14] - 公司经营业绩考核优秀,经理层个人业绩考核优秀不超过2人;称职,优秀不超过1人[14] - 发生A类企业3起一般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公司主要负责人当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14] - 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全体经理层成员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14] 薪酬待遇 - 绩效年薪原则上占年度薪酬比例不低于60%[18] - 经理层个人年度业绩考核不称职或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70%,不得领取绩效薪酬[18] - 任期考核优秀、称职,全额计发任期激励;基本称职,计发60%;不称职,不计发[18] - 任期未满解聘或调动,基本年薪计发至离岗日期,绩效等浮动薪酬按不同情形计发[19] - 发现领导人员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应追回相应期限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并止付未支付部分[19] 聘任解聘 - 任期考核称职以上可续聘,基本称职视情况决定[24] - 年度业绩考核百分制低于70分或完成率低于70%可解聘[28] - 连续两年年度业绩考核百分制低于80分且任期考核低于80分可解聘[28] - 总经理得分连续两年在班子内排名靠后、其他成员连续两年排名末位可解聘[28] - 个人辞职需提前30个自然日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后解聘[31] 其他规定 - 经理层聘任期间应维护国有资产安全,违规造成损失追究责任[22] - 解聘时开展调查、离任程序,包括审计等[31] - 离职或退休后对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保密,期限按规定执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