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2024年7月)
为强化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结果导向意识,保 障绩效考核的有效实施,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考核对象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2024年7月) 选取3-5项指标进行考核。管控指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信访维稳 工作等指标。各项指标权重具体请参照附件。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四条 年度考核以自然年度作为考核周期,每年一般应当 在公司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下达后的一个月内,签订个人年度业 绩目标责任书。 第五条 年度结束时,个人撰写书面报告并进行述职。述职内 容主要包括:负责的重点或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对公司整体工作的 推进作用和贡献度;相互配合、协作支持情况等等。由董事会或薪 酬委员会按照岗位职责、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对个人考核内容及指 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聘任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在岗月份进行 考核。 第四章 考核结果确定 第六条 董事长的年度契约化考核结果由经营业绩考核得分 和党建考核得分加权计算形成。其中,经营业绩考核考核得分权重 为70%,党建考核考核得分权重为30%。董事长的考核结果,结合各 二级企业高质量发展经营业绩考核的结果,由广晟控股集团予以 确定。 第一条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