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向凌)
提名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董事会现就提名向凌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东江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 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 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