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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002685华东重机(002685)2023-12-05 18:2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的说明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向广东 元元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星科技")100.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不涉及增加或减少公司股本等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具备上 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对于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 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首次挂牌价格参考评估机 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最终交易定价由三轮公开挂牌结果并考虑广东元元收购报 价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因此,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经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