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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
002685华东重机(002685)2023-12-05 18:24

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 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特此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关于本次重大资 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相关资产情况 的说明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向广 东元元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 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 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