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上市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已经采取了必要且 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 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 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 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广东元元科 技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就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本核查意见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简称或释义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相同) 2021 年 10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