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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说明
002685华东重机(002685)2023-12-05 18:2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说明 2023 年 12 月 4 日 董事会 1、本次交易出售资产为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不涉及立项、 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有关报批事 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之第一款的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相关规定的说明》之签章页) 2、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不适 用《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之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优化公 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同业竞争及 非必要关联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之第四款的规定。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