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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
002685华东重机(002685)2024-04-26 19: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获批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769.0641万元[5] - 公司成立时发行15000万股,2012年股本增至20000万股[9] 股东信息 - 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认购7800万股,持股比例52.000%[11] - Jiuding Mars Limited认购4244.25万股,持股比例28.295%[11] - 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500万股,持股比例10.000%[11] 股份转让与质押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1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8] - 独董、监事会、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30][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6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7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72]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80]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设3名监事,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8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9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9] - 公司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01]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2][113]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