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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公司章程(2024年4月)
002689远大智能(002689)2024-04-26 19:3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7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获批发行775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43,310,725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4,331.0725万股[16] 股权结构 -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6,280,000股,比例54.3423%[15] - 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持股51,792,000股,比例22.2877%[15] - 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600,000股,比例5.8525%[15]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24]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60]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86]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9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0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8]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8]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净利润30%且不低于5000万元[119] - 公司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118] 其他 - 公司指定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媒体为信息披露媒体[134]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2] - 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