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哈尔滨 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 届满。国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法规规定,对博实股份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 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二)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项目 | 内容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