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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美食: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002726龙大美食(002726)2023-12-01 18:11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 签署《股权托管协议》主要是为了推动解决公司与五仓农牧的同业竞争问题,公 司通过行使相关权利,可以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同业竞争 对公司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委托管理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为履行《股权托管协 议》约定的托管工作而发生的成本,委托费用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协议的签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签署《股权托管协议》事项。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 属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为 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