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 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周婧 女士、杨帆女士、余茂鑫先生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婧女士、杨帆女士、余茂鑫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独立性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 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其 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性的要求。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