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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美食: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002726龙大美食(002726)2024-04-15 21:26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龙大美食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委会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可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