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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美食: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002726龙大美食(002726)2024-04-15 21:22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规范经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建 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