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龙 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美食"或"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人,承接龙大美食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 法定持续督导期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因龙大美食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 毕,保荐人仍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情况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 1、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 称"龙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