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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002765蓝黛科技(002765)2024-01-21 16:20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应当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 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章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符合《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业务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