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普路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769普路通(002769)2023-09-15 18:43

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九月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 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 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致: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 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