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普路通供 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 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傅冠强 陈玉罡 陈建华 一、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0 月 30 日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决定, 系考虑到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书智先生正在筹 划控制权变更的事项等原因的影响后作出的审慎决策。终止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